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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微信结识单身女子诈骗财物获刑罚金

发布时间:2018-09-06 13:10:47  阅读:

  男子通过微信结识单身女子后诈骗钱财,终难逃法网。日前,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家住湘阴的被告人吴某某与前妻离婚后,生活上无经济来源。便通过微信搜索功能,添加了被害人任某的微信,吴某某向任某虚构其“在湘阴县某二手车行有80万的投资、在长沙有100多万的房产”等虚假事实,骗取任某的信任,两人聊得很是投机,感情迅速升温。后双方以恋爱为由在任某家中同居。二人对外以姐弟相称。同居期间,吴某某通过任某取得同村村民甘某某、刘某某等人的信任,并虚构处理老表交通事故、介绍湘阴县某中学和县内某单位食堂送菜业务为由多次行骗,共计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74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微信等社交app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中,这些app在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在网络交友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要认真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特别是在牵涉到自己的经济利益的时候,切勿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蒙骗,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免受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