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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用前妻身份贷款还信用卡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8-09-10 13:22:06  阅读: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7日,被告人吴某在其前妻余某的家中,趁余某在厨房时,偷拿余某的手机跑到楼下,输入密码解锁手机,打开微信输入交易密码,冒用余某的身份向某借贷平台申请贷款78000元,并将贷款全部转入余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然后将验证码和贷款记录删除。2017年3月8日和9日,吴某在银行ATM机取走存款28000元,并转账50000元到一朋友的账户,将所盗78000元用来还其信用卡欠款。2017年4月4日,余某收到某借贷平台的催款通知后发现自己被盗,于是报案。

  今年7月9日,民警在南昌市一宾馆房间抓获吴某,案发后吴某通过亲友陆续归还了78000元贷款;7月10日余某出具谅解书对吴某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8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能够全部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