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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孙子抚养问题持木凳打伤亲家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8-10-12 10:27:37  阅读: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熊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经查明,被告人熊某与被害人李某系亲家关系,2018年6月4日下午15时许,两人在南昌市丁公路某小区被告人熊某家楼下,因孙子抚养问题发生冲突,期间被害人李某用电动车向熊某推去,熊某躲开后持木凳打击李某的左肩,致李某肩部受伤,经鉴定,李某肩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8年7月10日,熊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另查明,2018年8月30日,被告人熊某的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被害人李某对被告人熊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熊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被害人对纠纷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可酌情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使用凶器实施伤害行为,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