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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就没事了? 听听检察官怎么说

发布时间:2018-09-13 11:38:12  阅读:

缓刑这个词对于大家来讲并不陌生,但是你真的理解缓刑的意义吗?宣告缓刑是不是就没事了?缓刑考验期间究竟应该怎样度过?今天就来听听检察官怎么说。

  一、缓刑定义知多少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条件即可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间表现合格,则原判刑期视为执行完毕,不再执行。

  也就是说缓刑并非一种刑罚手段,而是对原判刑罚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是对已经触犯刑法,经法律程序定罪的行为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诚恳、已经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形,对其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刑罚,给予行为人一定的考验期限,接受特定机关考察的制度。

  二、考验期间要守纪

  首先,缓刑考验期间要严格遵守《刑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其次,缓刑考验期间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应遵守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管理规定。检察官在这里为大家列举一些常见且重要的规定:1.适用缓刑的罪犯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持执行文书到居住地县级司法局报到;2.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3.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4.每周电话报告、每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每三个月提交一份矫正小结;5.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应当立即报告等。

  最后,宣告缓刑的罪犯也可能被适用禁止令。《刑法》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三、以案释法记心间

  1、皮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我区缓刑罪犯皮某,2016年5月,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受到社区矫正警告一次,后又因为他人赌博提供经营管理、费用结算等条件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被司法行政机关建议撤销缓刑,我院对该案证据材料及时进行了审查,同意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意见,最终皮某被我区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李某某被判禁止令:罪犯李某某因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现在我区接受社区矫正。这意味着在缓刑考验期间李某某不能够再从事上述活动,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同样面临着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后果。

  检察官提示:

  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不受刑罚的处罚,它是国家和社会对于罪行较轻的罪犯的一种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应当珍惜机会,努力改造,遵规守纪,顺利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公民。